渥水 – 2018秋 – 短文集

高速公路上的游戏

作者:叔丁

“我恨你,我爱你/我恨我想你/你想她,你要她/我永远不会变成她……(I hate you,I love you/I hate that I want you/you want her,you need her/And I’ll never be her……)”一个人开车走长途,一只手搭着方向盘把握方向,另一只手臂随着音乐舒展扭动,我应该可以教授驱车瑜伽操了。广播里这首不知名的前四十(Top 40)歌榜的流行歌,歌词颇有些搞笑,却暗藏着些许禅意。似乎生活经常这么爱开玩笑,求而不得,得非所求。人类最喜欢玩儿的游戏叫做“患得患失”。就好比我天生不会跑步,却偏爱读村上春树的跑马经:《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》,读着读着竟然有许多感慨和共鸣滋生出来。

说起跑步,那是我心中永久的痛。不堪回首的中学和大学体育课的羞怯场景,历历在目。是遗传基因的不可抗拒,还是教育体制弊端的并发例证?反正我不会跑步。见过我跑步的人说我跑起来更像走路,就连我跑步的速度也不比走路快多少。人家的跑步有长跑和短跑的区别,有耐力和爆发力的策略,而我都是一样的龟速匀行,八百米可以跑出来个四分三十秒的成绩。读到村上为近四小时的纽约跑马纪录而心有不甘,就禁不住感叹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如此之大。

波伏娃在《第二性》中坚定地推论:机器的出现削减了性别体力差异的作用,使得女性挣脱家庭禁锢,获得经济上的独立。女性的解放有赖于机器,而我对跑步的自卑没想到可以通过汽车来稍得缓解。开车让不会跑步的我可以体验村上跑马的一些感悟,比如独处的乐趣。曾听到过像村上听到的那句赞誉:“你真是意志超人啊!”其实开长途跟跑马拉松一样,独处和坚持的乐趣自在其中,与意志无关。没有人去告诉村上去跑步,也没有人跟我说你须一个人长途开车。我就那样去了,不是为证明什么,只是想去。

偶然一次,独自驱车往返在渥太华与纽约之间,单程七百余公里。夏末秋初的繁盛时光,阳光明媚,天空澄澈。高速公路两旁的树木已经生长成最饱满的状态,绿叶吹弹即破,苍翠欲滴。这样的天气自然不比村上在雅典跑四十二公里那样的炎热难耐,况且我悠闲地享用着车里隔离外界的空调,所以我可以从容地胡思乱想。

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历?平坦宽阔的高速公路上,阳光恣意倾洒。车辆都很礼让,保持让人舒适的安全距离。你有一个令你向往的目的地,一个你一想到就开心,但又不迫切、不慌忙去抵达的远方,你心里是平静、祥和、满足的。或者你要去一个旅游胜地,或许是一个度假村,或许是去会一个相交默契、许久未见的挚友。其实此时、此景、此境,你可以完全忽略你的目的地和目标,因为那些实在不太重要。远方暂可弃,眼前最逍遥。你就这样在高速公里上行驶。蓦然中,你心生迫切,想开快一点儿,不是因为着急要去哪里,而就是不想辜负眼前这一段绝美时光。你想体验在这阳光下、旷野中的速度可能带来的更大限度的快感。有吗?你有这样的经历吗?

你开始不自觉地加速,但是你的驾驶经验告诉你,可能有警车。或许是你曾经吃超速罚单的不堪往事提醒你要小心。于是你想找到同伴(到底是因为怕警车,还是一个人开车久了,想找一个玩伴儿一起分享呢?)。等待你身后的车渐渐靠近时,你换到慢道,让过这辆车,然后马上换回快道,紧紧跟上。现在,你不是孤单一人,你在追随一个领路人,你开始心安理得,暗自得意。有这么一个人给你趟路子,第一个被警车发现的就不会是你。当然,最佳状态是你身后还有一个追随者,不太前也不太后。那么,你既不是第一个,也不是最后一个。中庸永远是最佳姿态。

不过,你的领路人可能不甘心做那个出头鸟。他也许就如法炮制,也退到慢道,想让你带路。你现在有两个选择:如果你不急,就和他较量一下耐性,看看谁最后耐不住先走;如果你还是想开得任性,那就开走,去找下一个领路人。当然,没找到领路人之前,你还是左顾右看地不安心。

这个高速公路的领路追随的游戏,你一定玩儿过吧?

村上说,一个跑者是孤独的,一个长途的跑者更是孤独。一个长途旅行开车的人在享用独处的惬意悠闲的同时,也是孤独的。村上一个人跑那段雅典马拉松的原始路线,在上班族的车流中穿过,在雅典人好奇的目光注视下,一个人孤独地在夏日的炎热之中奔跑。开长途车又何尝不是如此,你会玩儿几次跟车游戏,会有时堵在车龙之中感受被环绕、被簇拥的热闹。但是大多时候,你还是自己独自行驶。孤独是常态,陪伴不过是惊喜、是调剂。

人生之路漫漫,自然也是孤独的。享受独处的惬意之余,人总会找些伴侣。不过龙应台的感慨即无奈也很真实,“有些路啊,只能一个人走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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