漫谈兴趣

兴趣和爱好是人的自由,无可非议。然而某人或者某些人的爱好,往往是他人或者另外一些人的非爱。不然,就不可能称其为爱好。在一个团队包括一个家庭,也许就是或者需要形成共同的兴趣、爱好和目标。否则,就不可能成其为家庭或团队。当然,在一个和谐而又进取的家庭,并非排斥共同兴趣和目标下的个别爱好。

很小的时候,父亲给我讲过一个有关“爱好”的故事。大约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,新中国刚刚建立,父母亲结婚不久,母亲刚刚生下第一个孩子。然而,当时的中国如同刚刚结婚的父母,大有血气方刚、热气腾腾的氛围。在那个年代,农村的老老少少都被动员去参加夜校,要扫除文盲。当然,应当不是强制性的,而是自愿的,带有兴趣的。母亲那个时候年轻,格外有兴趣去和她的邻里姐妹一起去上夜校。因此,她把一岁多点的孩子交给爷爷奶奶,自己上兴趣课去了。父亲一天劳作过后,根本无心也不会照料小孩。爷爷奶奶见着小孩哭闹,没有任何办法,只得央求父亲去把母亲叫回来。父亲说,他去叫过两三次,母亲不肯回来。到第三次时,父亲发了脾气,可能连同夜校及其老师也一起当成了出气筒。

父亲所发的脾气被夜校教员听到了,夜校教员把父亲去那里发脾气的事情告诉给了大队书记。当时的夜校在党的领导下,是作为政治任务去吸引村民男女参加的。可想而知,父亲抱怨母亲,就等于反对夜校;发对夜校,就等于反对贫下中农的兴趣;反对贫下中农兴趣,就等于反对翻了身的贫下中农学文化。因为这“三反”,可怜的父亲被大队要求在某地去反省。这样一来,母亲的兴趣和爱好也就难以维持下去,她还不得不去给反省中的父亲送饭,到底是谁对谁错呢。

姐姐长大后,还给我讲过一个有关兴趣和爱好的故事。那是在史无前例、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刚刚开始的时候,彻底割掉资本主义尾巴,很斗私心一闪念成为全国人民的政治任务,也是各级各类某些个人与团体的兴趣和爱好。我家在农村,家门口有一条通往山里山外的小道。因为这个缘故,我家常有过路村民稍作停留,有时喝口水,有时还暂时寄放一点东西。在停留的村民中,曾有过一位很能干的妇女多次在我家寄存物品。时而还与母亲攀谈,甚至说过要认作姐妹。单纯而又缺少生活阅历的乡村母亲,能有这样能干的姐妹何乐而不为呢。认识不久的姐姐在寄存物品的时候,偶尔还给母亲一毛两毛寄存操心费。尽管母亲推脱不要,怎奈姐妹之情啊。

由于已是姐妹,母亲也就不去过问姐姐寄存的是什么东西。直到有一次父亲被人民公社通知,莫名其妙地要他带着被子去反省,他们知道家里出事了,惹祸了。原来这位姐姐每次寄存的物品,是她和她的家人利用工余时间纺织而成的白色“四另布”。此种家庭作坊生产出来的土布可以用来制作秋衣内服,穿上还很暖和。母亲的姐妹把这些自家生产出来的布料悄悄运往山上人家出售,换来的辛苦费成为家里的“资本主义的尾巴。”可想而知,在当时条件下,窝藏“走私”产品,责任有多大。父亲到了公社,领导要求他一五一十交代清楚:收过多少好处,何时开始走私的。不仅如此,公社领导一定要他写成检讨文字。可怜的父亲,他哪里会写检讨呢。公社附近有位远房亲戚,据说读过两年书,后来不知父亲是如何完成检讨,又是如何从公社走出来的。姐姐还告诉过我,母亲的这位姐妹被抓了。以后的事情,姐姐和我都不得而知。

到了本世纪初,我已漂流海外。一次母亲在我所漂泊的地方住了一段时间后,希望回老家。那一次,是我陪母亲回家的。一路上,我们坐飞机乘火车,几天时间说话不少。其时,父亲已去世多年。母亲在飞机上跟我说起过她对父亲的亏欠和歉意,其中就有上述两件事情。此时此刻,可怜的母亲才感觉到,她在年轻时不应该仅凭自己的兴趣,不顾父亲疲惫辛酸而要去夜校与姐妹邻居相聚。她在文化革命开始时,不该瞒着父亲结识不很靠谱的姐妹。也许仍是为了自己的兴趣,或许还为了那一毛钱两毛钱,使得父亲进行反省检查,使得他本来的急躁脾气更是成为雪上加霜。

回忆以上小小故事,没有亵渎个人或团体的兴趣和爱好。只是作为一个家或者团体,兴趣与爱好需要具有某种共同基础与交流。不然,家会很难成其为家,至少很难成其为和谐而有成就的家。我想,团体的兴趣也是一样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加拿大四季诗社